各位老师:

 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,自2018年6月开始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发生变化,相关表格以及具体要求均已更新到计财处网站。其中肖家河教师住宅区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变化较大,办理公积金材料由只提供复印件调整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。为保证公积金顺利提取,请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老师登录计财处网站,在【服务指南】-【公积金】查看具体要求。

 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方面如有疑问,可咨询计财处工薪办公室。地点:行政1号楼一层106室,电话:82801192 。

  6月之前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老师请忽略此通知。

 

 

 北医计财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