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方便教职工报帐,从2006年6月起,对现金报销约款起点作如下调整:
(1)、报销金额大于50000元,请在前一个工作日下午2:30之前到核算科现金出纳处预约。
(2)、报销金额低于50000元,不用约款,可直接报帐。特别提醒:报销现金请在每日下午3:30之前办理,之后领取支票业务仍可办理。
(3)、交款金额大于一千元,请在每日下午3:30银行收款之前办理交款事宜。如遇特殊情况,请与核算办公室联系。
(4)、单项开支大于一千元(含一千元)时,请用支票结算。(见第18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