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
      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: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

医学部作为代扣代缴单位,可统一办理年度纳税申报。如个人有自行申报需求,请于3月22日之前与计财处联系。

联系人:王玉,联系电话:82802309。
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
 

    

医学部计财处

2017年3月10日